VOCs一词
霸屏了2020年的初夏
但你真的了解它吗?
VOCs是温室气体吗?
VOCs会影响空气质量吗?
今天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下
VOCs到底是什么吧!
你不可不知的VOCs小知识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
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密闭空间: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VOCs物料:
本标准是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
未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VOCs物料如何储存
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盛装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有更细更多(运行维护)要求。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密闭空间的要求。
VOCs物料如何转移和输送
液态物料应用密闭管道输送,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粉状、粒状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转移。
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若采用顶部浸没式,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200mm。
工艺过程中VOCs:化工生产过程、产品使用过程、其他
物料投加和卸放
液态应密闭管道或高位槽(罐)、桶泵等方式密闭投加,否则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处理。
化学反应
废气收集处理。反应设备不操作时保持密闭
分离精制
能用密闭设备则密闭后废气收集处理,否则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处理。
其他
真空系统、配料加工和含VOCs产品包装,废气收集处理。
划重点:
VOCs质量占比10%以上的产品,使用过程(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收集处理;否则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
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采用合理的通风量(符合一定前提和要求)。
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露控制要求
泄露认定
1、密封点有渗液、滴液等可见现象
2、检测值超过泄露认定浓度
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VOCs泄露认定浓度
单位:umol/mol
泄露检测
1、每周目视观察密封点
2、定期检测等(记录台账)
泄露源修复
5天内首次修复,1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要延迟修复的,方案报环境部门备案。
违法行为
1、密封点≥2 000个,未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2、未按规定频次、时间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3、现场抽查,有超过2个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不超过100个)出现可见泄漏或超过认定浓度。
敞开液面:废水液面控制要求、特别要求、循环冷却水系统要求
废水集输系统
1、密闭管道输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空气隔离措施;
2、沟渠输送,若敞开液面上方100 mm处VOCs检测达到一定浓度,加盖密闭,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空气隔离措施。
储存和处理设施
敞开液面上方100 mm处VOCs检测达到一定浓度,采用浮动顶盖,固定顶盖则收集废气处理,或其他等效措施。
循环冷却水
每6个月对进出口的总有机碳(TOC)浓度进行检测,出口浓度大于进口10%的,认定发生泄露,进行修复与记录。
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
1、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2、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不能做到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3、分类收集;
4、排风罩(集风罩)设置符合规定;
5、输送管道密闭。系统在负压下运行,正压状态需进行泄露检测;
6、排气筒高度≥15m;
7、台账记录运行和维护信息(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
8、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企业边界及周边执行大气综排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³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一百二十条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
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十五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有机溶剂,影响周边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从事服装干洗服务活动的经营者,未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者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影响周边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撰稿:关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