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APP信息显示,近日,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与博主杨某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取得新进展。
因被告杨某未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已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案件执行信息表明,赛力斯汽车于去年9月28日向法院申请对杨某强制执行34129元,因杨某拒不执行,公司于12月31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本案源于网络平台上的侵权言论。根据赛力斯汽车此前发布的维权公告,此次被限制高消费的杨某,系网络账号“老朱真的喜欢车”的持有人。
该账号因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涉及赛力斯汽车的不当言论,被认定为构成侵权。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杨某需在其账号主页置顶位置,以书面形式向赛力斯汽车公开赔礼道歉,且连续公示时间不得少于90日。
在经济损失方面,法院判决杨某需向赛力斯汽车赔偿侵权损失3万元,并承担案件公证费3000元,合计34129元。
目前,由于杨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赛力斯汽车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杨某仍未履行,故赛力斯汽车进而申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将被禁止实施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该案件的进展反映出车企对于网络侵权言论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决心,也显示了司法判决的强制执行效力。

扫一扫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