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答记者问时表示,鉴于美方将暂停实施其9月29日公布的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一年。中方将暂停实施10月9日公布的相关出口管制等措施(包含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一年,并将研究细化具体方案。

此前,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于10月9日联合发布第58号公告,宣布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及相关设备实施出口管制。彼时商务部表示,新政将于11月8日正式实施。
这份出口管制清单围绕“高端产品、核心设备、关键技术”三大类展开,每一项管控都瞄准了锂电产业链中最具战略价值的环节,并非“一刀切”式的全面限制。
具体来看,在电池成品方面,管制对象聚焦于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高性能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单体与电池组。同时,其上游的制造设备,如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化成分容系统等,也被纳入管制清单。
整体来看,此次出口管制是中国在关键领域管控体系持续完善的一步,背后有两大核心逻辑:既是对中国锂电产业优势的守护,也是应对国家安全与全球贸易环境变化的必要选择。
目前,我国锂电产业已形成庞大产能与完整产业链。工信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达1170GWh,同比增长24%,行业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其中动力型锂电池产量占比超70%,达826GWh,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储能型锂电池产量260GWh,消费型锂电池84GWh。
根据海关最新统计数据,2025年1—8月我国锂离子电池出口数量为30.03亿个,同比增长18.66%;锂离子电池出口额为482.96亿美元,同比增加25.79%,延续了稳定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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