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消息,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近日印发《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通过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大方式为个人消费者提供购车补贴,最高补贴金额达2万元。

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均面向个人消费者,且申请人需为旧车与新车同一所有人,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自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注销或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不得办理转让登记。政策实施期间每人仅能享受一次补贴。
在报废更新方面,补贴范围为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在福建省内开具或办理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补贴标准为,报废上述符合年限要求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售价12%补贴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按10%补贴最高1.5万元。
在置换更新方面,补贴范围为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在福建省内开具或办理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为,转让旧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8%,补贴最高1.5万元;购买同排量燃油乘用车按6%,补贴最高1.3万元,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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