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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味
早上好!新的一周又要开始了!昨天是腊八,不知道大家喝腊八粥了嘛?童谣里一直有这样一句话:“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如今,腊八已过,年味是越来越浓了。对于多数国人来说,过年是最值得重视的,我们早早就为它准备着,辛苦了一年的人们无论多远、多辛苦,都会赶回家乡和亲人团聚。这种牵绊、这种团圆,真好!
晓保今天继续为大家分享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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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字数2000字
阅读时间:约4分钟
本期主题
晓保妈妈
在商业车险里,三责险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个险种了吧?
嗯是的,几乎是每个车主必备的一个险种。
晓保爸爸
晓保妈妈
但我感觉身边很多朋友对它了解还不透彻,你给仔细讲讲吧!
读者留言
前几天,晓保在翻看后台留言时,看到这样一条留言:
晓保,最近新闻中一些交通事故涉及到第三者责任险,到底哪些在赔付范围内呢?
(应读者需求,今天我们就重点聊聊三责险。如果大家平时对保险有什么疑问,也可以留言提问,说不定就会入选、成为下期主题哈!)
NO1:什么是三责险?
对于绝大多数车主而言,三责险都是每年必买的商业车险产品之一。那么,这个年年都买的产品,你对它了解又有多少呢?我们不妨先从它的概念说起。
何为三责险?它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与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一起,构成了商业车险的四类主险。三责险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从这个概念里,我们应该重点了解什么呢?需要划的重点就是对第三者的定义。因为既然是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那我们就应该弄清第三者的具体定义内涵。
所谓第三者,具体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我们可以看出:相比之前,最新版的三责险已经进一步明确了第三者定义,扩大了第三者定义的内涵,将投保人、保险人纳入第三者范围,与交强险的约定保持一致。此外,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也列入了承保范围,意味着开车撞了自家人也能赔!
NO2:三责险的赔付责任是怎样的?
了解了三责险的概念,接下来车主关心的应该是它的赔付责任如何确定的问题了。一般来说,保险人(保险公司)是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按照规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免赔额方面主要涉及两项规定:第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第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NO3:三责险有哪些常见的除外责任?
我们都知道: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有其应负的保险责任以及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除外责任,三责险同样如此。一般来说,三责险,有以下几种常见的除外责任:
(注:以下列举的只是部分常见的免责条款,并非涵盖全部,全部免责条款,车主需以保险合同为主。)
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3.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5.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6.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7.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⑵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⑷精神损害抚慰金;
⑸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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